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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資源

谷 谷忠澄 Public Seen by 102

核電廠之廠址以及所使用之廠域為現有之珍貴環境且生態保育之重要地點如不嚴易就核廢料處理之財務規畫恐無法負擔且政府財政以及該公司之公報上基金也無法負擔研議後所產生之廢料的處理成本且該公司還是在累虧之情形就財務健康(財務狀態不確定下已無法有延役之選項)建議放棄延役
公部門之財政以及該公司之財政皆需加強下因有務實且可行之計畫且先前承諾之計畫尚未施行(當時擬定之計畫財務預估與線在物價水準不成比例已無法已當時財務預算作執行)等相關物價因素還請在重新撰明將先前承諾事項執行之財務規劃

洪

洪麒麟 Mon 19 Jan 2015 12:08AM

核廢處理不是有後段基金?

而且比利時Doel核電廠旁邊還有足球場

Fowl核電廠最近也通過延役

谷

谷忠澄 Mon 19 Jan 2015 12:13AM

是有基金但是該基金之增加與核廢料所需處理之費用
兩者之成長不成比例

ML

Max Liu Mon 19 Jan 2015 12:55AM

核廢料處裡經費,就是基金,也有可能超過所需的呀?

我不懂為何一直說不夠?
有數據評估嗎?
不然我覺得是夠用的呀

谷

谷忠澄 Mon 19 Jan 2015 1:17AM

台電估算相關成本已四十年營運估算
但是對於部分當時承諾興建之基礎建設以及塔座(饋線整體更新減少線損)卻完全低估或未曾見諸於完整計畫
如核廢料之储存方式運輸是已單次運輸還是來回?
處理之廠域費用或事後續費用計畫中僅42%不到但是就是時而嚴持續性成本隻字未提

ML

Max Liu Mon 19 Jan 2015 1:29AM

核後端基金只負責電廠除役、用過核燃料處理。

本來就不是要做基礎建設以及塔座,更不用說饋線了

招標完就知道運輸費了!

引用Susan
用過核燃料可能真的可以送出國喔…

用過核燃料送國外處理 春節前後招標
2015-01-16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6日電
核一用過燃料池將滿,台電編列113億元預算,擬將1200束用過燃料棒小規模送至國外再處理,預計春節前後招標,年底先送300束至國外,否則核一1號機明年恐停機。

核一燃料池將滿,但乾式貯存場水保計畫仍卡在新北市政府未過,核一用過燃料池可儲存空間約3083束,目前累積已達2982束,可用空間僅剩101束,為讓電廠持續發電,核一1號機去年12月大修時,僅更換部分燃料棒,若後續用過燃料棒無處去,台電評估,核一1號機頂多運轉至明年3月。

核一乾式貯存場水保計畫前途未卜,經濟部及台電擬啟動核一二廠用過核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預計自核能發電後端營運基金編列113億元預算,計畫將用過燃料棒送至國外再處理。

值得注意的是,用過燃料棒中96%物質可分離,預計20年後送回台灣,除了體積可變為原來1/5至1/4外,也可減低放射性的強度。

經濟部核廢料處理專案辦公室主任李肖宗表示,台電預計春節前後對外招標,將1200束核一、二用過燃料棒,分批送至國外,預計年底前先送300束至國外,其餘分4年送出。

由於國際上有能力處理用過燃料棒的國家為英國、法國、俄羅斯等國,為避免流標,李肖宗表示,已先洽詢相關國家廠商意願。

透過用過核燃料小規模國外再處理計畫,李肖宗認為,台灣可藉此思考未來是否要再像其他國家將用過燃料棒先經過再處理,減少其體積及放射性強度,以測試後續再尋找核廢料最終處置場是否會較容易。

然而,因核四目前已封存,外界質疑,台電將用過燃料棒送至國外再處理,是否在為核一、二延役做準備,李肖宗駁斥這樣說法並強調,核一、核二自民國67年、70年開始發電,運轉執照效期為40年,他認為在運轉執照期間內,台電就有義務維護電廠繼續運轉發電,與延役沒有關聯性。

根據經濟部資料顯示,核一、二廠年發電量高達250億度,為北部重要電廠,一旦無法繼續運轉,北部地區停限電風險恐將提高。

網址:http://money.udn.com/storypage.php?sub_id=5641&art_id=647695

谷

谷忠澄 Mon 19 Jan 2015 1:42AM

但運回國之後存放地之費用計算方式為何?
在原本計畫中所提及之費用用地是否核可?
依法舉行公投期間暫存廠域?
後續封存之費用估算以及方式?
等等事項計畫中皆未提及

ML

Max Liu Mon 19 Jan 2015 1:47AM

至少你說送出國不可行,看來並非如此!

劍

劍心 Mon 19 Jan 2015 2:17AM

我支持延役,台灣需要核能,沒有核能對台灣經濟傷害很大

ML

Max Liu Mon 19 Jan 2015 7:39AM

找了很久
目前核後端基金至2012年12月已累計新臺幣2,331億元,並且持續累積中。後端營運總費用之估算,是以運轉中6部核能機組,運轉40年,高、低放射性廢棄物都採境內處置方式為計算基礎,合計約需新台幣3,353億元(97年幣值)。各分項費用詳下表(即核能電廠停止運轉後之全部工作):

谷

谷忠澄 Mon 19 Jan 2015 8:12AM

但是用地之成本以及廠指之取得該報告隻字未提
且一般綠能是千二十年之營業期間
他卻是已四十年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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